今日,看到黨中央國務院嚴肅追究山西"9.8"尾礦庫潰壩事故中有關領導責任的新聞,不由拍手稱快,這充分表明了我們黨是負責任的黨,我們的政府是負責任的政府,我們的干部制度是職責對應的干部制度。
有職就有責,任職必負責,失職要問責。中央果斷處理山西"9.8"尾礦庫潰壩事故中的有關責任人員,再一次給所有官員敲響了警鐘:出了人命關天的大事,無論是誰,人民都將追究你的責任!
由此事筆者進一步想到,目前的問責制一般采取的都是"問題問責",即出了問題以后對官員進行問責,雖然做到了賞罰分明,但也總是"亡羊補牢,為時已晚"。對那些平日里"做一天和尚、撞一天鐘"的庸官、混官,也應當建立有效的管理監督機制,讓他們始終不敢徇私、不敢擅權、不敢敷衍,防止出了大事再去處理。如果每名官員的頭上都有了問責這一"緊箍",都有了工作不盡力就會被問責這根弦,我想,各種問題就會大大減少,各種事故、矛盾也會得到有效遏制。
如果你不把人民放在心上,人民就不讓你坐在臺上。愿干部問責的風暴來得更猛烈些、更深入些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