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在實際生產生活中,壓力表存在被忽視或違法使用問題,給安全帶來隱患。主要表現是:
一、安裝配置不規范。現行規程規范中對壓力表的配置、安裝、使用、維護、檢驗等均有明確規定要求。而實際裝配時,減少次要部位或雙(多)表監控處的設置只數,盤徑與量程不適合工作要求,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蝕等特殊條件環境下采用特殊儀表等,隨意改變規范規定的情況突出。
二、日常使用維護不重視。使用時不定期進行檢查、清洗,無使用情況記錄,以及存在表針不歸零位或波動嚴重、防爆孔保護膜脫落、表盤腐蝕或玻璃破碎、表盤不清掃等現象。
三、檢測檢定工作不落實。壓力表一般檢定周期為半年。強制檢定是保障壓力表技術性能可靠、量值傳遞準確、有效保證安全生產的法律措施。由于一些使用單位對壓力表的安全作用認識不到位,不提前申請檢定,超檢定周期使用現象很嚴重,特別是新購壓力表必須經檢定合格后方可安裝使用,但新表首用檢定率仍很低。
壓力表同生產系統相比是太微小了,壓力表本身不存在任何危險。但以壓力表為主體,以自動連鎖裝置、傳感裝置、保護裝置為依托,以纖小細微的感知為視覺,對安全建構的堡壘是其他無可替代的。“千里長堤,潰于蟻穴”。輕視和疏于細節就是對安全的褻瀆。作為安全附件之一的壓力表,不單單是顯示幾個壓力數字,它用機靈的“眼睛”,去監視著一絲一毫的“漏穴”,時刻守護著產品安全、人身安全、環境安全的大門。特別是使用于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質的生產、儲存、運輸等危險場所時,壓力因素對預防災難性事故的發生起關鍵作用。壓力表對安全的貢獻不可小覷。
使用好壓力表是每個安全工作者的責任。首先,使用單位要不斷提高安全意識、責任意識,真正管理好利用好壓力表的特性,使其發揮出“眼睛”的作用;其次,檢測檢定機構應積極做好壓力表的檢定工作,及時降級、報廢檢定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壓力表,保證量值準確、性能可靠;再次,監督部門要嚴格規程、規范要求,有重點地監督壓力表使用中的違規現象,依法查處違規操作、違法使用行為。讓我們從細節抓起,從基礎做起,擦亮安全的“眼睛”,共同構筑牢固的安全長堤。
鍋爐壓力表的裝設應符合哪些規定?
鍋爐壓力表的裝設應符合以下規定:
(1)每臺鍋爐必須裝有與鍋筒蒸汽空間直接相連的壓力表。在給水調節閥前、可分式省煤器出口、過熱器出口和主汽閥間,都應該裝設壓力表。
(2)鍋爐或工作介質為高溫蒸汽的壓力容器,壓力表的接管上要裝有存水彎管,使蒸汽在這一段彎管內冷凝,以避免高溫蒸汽直接進入壓力表的彈簧管內,致使表內元件過熱而產生變形,影響壓力表的精度。存水彎管用鋼管時,其內徑不應小于 10mm。壓力表和存水彎管之間應裝有三通旋塞,以便吹洗管路、卸換、校對壓力表。
(3)根據鍋爐或壓力容器的最高許用壓力,在壓力表的刻度盤上劃出警戒紅線。但不應將警戒紅線畫在壓力表的玻璃上,以免玻璃轉動產生錯覺,造成事故。
(4)盛裝高溫、強腐蝕性或高粘度介質的壓力容器,應在壓力表與容器的連接管路上裝設充填有液體的隔離裝置,或選用抗腐蝕的波紋平膜式壓力表等。
(5)安裝壓力表的位置,應有足夠的照明,便于操作人員觀察和檢驗。要防止壓力表受輻射熱、低溫及震動的影響。
(6)為了便于更換和校驗壓力表,壓力表與承壓設備之間應裝設三通旋塞,旋塞應裝在垂直管段上,并要有開啟標記和鎖緊裝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