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國核電項目審批停滯一年多后,“核電重啟”爭議于最近再次發酵。爭論的內容涉及安全性、裝機規模、技術路線、廠址選擇等,核心的問題是:中國要不要重新啟動尚在籌建中的內陸核電站的審批程序?
就在中國核電建設一路高歌猛進的時候,一場重大核災難襲擊了日本,震驚了世界,也中斷了中國所有擬建核電機組的審批。經過一年多的低谷和徘徊,世界核電發展再次站在十字路口上。
截至2011年底,中國核電機組已建15臺、在建26臺(兩者累計裝機達4141萬千瓦),擬建機組21臺(累計裝機2272萬千瓦)。由于現有核電機組已把沿海地區基本布滿,擬建的核電機組全部選址在江西、湖南、廣西、四川、河南等人口稠密的內陸地區。
德國、瑞士、意大利政府明確表示,中止核電項目審批并逐步淘汰核電。印度、巴西等發展中國家決定暫緩原定的核電建設計劃。日本在今年5月斷然停止了所有核電站的運行。中國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也在最近表示,要逐步關閉臺灣的核電站。
中國正醞釀出臺新的《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》,而被視為“核電重啟風向標”的2020年核電裝機目標將做何調整,一直是各方熱議的焦點。核電業界推測是7000萬-8000萬千瓦,中國工程院建議是6000萬-7000萬千瓦。這些數字的公布,使沉寂一年的中國核電再起爭議。和目前已建、在建機組的裝機容量相比,不論2020年目標是6000萬還是8000萬千瓦,核電重啟都意味著“中國將要在內陸大規模上馬核電站”。
值得關注的是,這場關于“內陸核電”的爭議,不僅僅是發生在“挺核”的核電集團和“恐核”的社會民眾、環保團體之間,在科學界和工程界內部,也存在著相當嚴重的分歧。
在中央決策層提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要“穩中求進”的總方針下,如何看待當前中國核電重啟的爭議,如何使中國核電穩步、健康地發展,亟須審慎地思考和回答。
關于核電的幾個重大爭議
當日本再次發生重大核事故后,在現階段的技術水平下,對核能該如何認識,如何定位,是我們重新制定核電發展規劃,特別是發展內陸核電之前不容含糊的問題。